8、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在自考系统中的使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参加PETS二级或PETS三级考试,笔试合格者的成绩可直接替代自考有关专业大专或本科公共英语〈即英语(一)、英语(二)〉考试成绩,并可获得相应的学分(PETS二级替代大专公共英语成绩,PETS三级替代本科公共英语成绩,英语专业不能替代)。考生是否参加相应口试,则根据考生是否要求获得PETS等级证书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相关专业定。 9、中文本科专业的毕业论文答辩定于每年的5月和11月,分两次举行,考生可与云南民族**人文**联系进行答辩事宜。英语本科的“口译与听力”、专科的“听力”、“口语”考试时间由云南师范**外语**安排,请考生与之联系。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的“计算机信息处理综合作业”及上机考试请与云南**职业与继续教育**联系。 10、已取得本专业全部课程合格证书的考生如该专业有实习、设计、毕业论文等考核要求的,应及时向当地县(市、区)考办或主考院校联系实习考核事宜,待取得合格成绩后,方可办理毕业证书。 六、教材供应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要求,我省招考院下设自考教材部,专为考生订购自考教材服务。为确保考生的合法权益,省招考院教材部郑重承诺:“向考生供应正版自考教材”。同时,希望考生自觉抵制违法盗版活动,拒绝购买违法盗版教材。联系电话:0871-65162385、65128689. 七、学历及毕业生的使用待遇 我省自学考试的学历为**专科和本科二种层次,应考者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可以取得毕业证书。 获得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学历。毕业生的使用和待遇按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云教自字(86)第10号《关于高等、中专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若干问题的通知》文件执行。 本文转载链接:2015年4月云南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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