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课程考试安排,我省考生每年可参加4月、10月国家统一理论课程考试和5月、11月我省组织的实践环节考核课程考试。理论上并且政策许可的话,专科考生在一年内完成所有考试课程,且考试课程全部及格,可办理毕业手续;本科考生在一年半内完成所有考试课程且全部及格,并完成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撰写与答辩且成绩合格,可办理毕业手续。 (五)考试采取单科考试评定成绩和学分累积方法,课程考试成绩及格者给予记学分,不及格者不记学分,但可以参加下一次该课程的考试。考生参加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实践环节考试成绩均合格,政治思想和工作表现经鉴定合格,由江西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副署)。 (六)考试成绩可在“江西教育网”和“江西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六、学历、使用和待遇 凡参加自学考试获得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学历。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由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自学考试毕业生的使用和工资待遇按照1988年3月3日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的规定执行。 七、其他 (一)义务教育专业(专科、本科)考试义务教育专业报考对象限定为全省在职中小学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师范院校在校生也可报考该专业。考生可到当地学习与考试服务中心报名,由学习中心统一办理报考手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报名点统计报名科次后,再到设区市招考办办理报考手续。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管理,有关县(市)级招考办具体承办实施。 2015年4月义务教育专业(专科、本科)考试安排见下表,各报名点到设区市招考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1-10日,考试时间为:2015年4月18-19日。 2015年4月江西省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
星期六(4月19日) 星期日(4月20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 (二)中职中专中技+自考专科教育考试中职中专中技+自考专科教育考试,报考对象限定为愿意接受专科层次教育的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中级技工学校试点学校在校学生,不接纳社会考生报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试点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中级技工学校设报名点,考生在学校集体报名,由学校统一到所在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办理报考手续。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管理。 考试时间按国家统一考试时间进行。 2015年4月中职中专中技+自考专科教育考试,集体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1-10日,考试时间为:2015年4月18-19日。 (三)在考试课程安排表中,专业名称前标注有“△”符号的为委托开考专业,标注有“★”符号的为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仅限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的考生报考,不接纳社会考生报名。 附件:2015年4月江西省自学考试课程安排表 本文转载链接:2015年4月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