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安排》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15〕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视频会精神,做好2015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我们研究起草了《2015年全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安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职业能力建设司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5年4月23日 2015年全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安排 2015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总体安排是:贯彻落实全国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视频会精神,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和促进就业大局,深化职业资格管理方式改革,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夯实职业技能鉴定基础,大力推进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深化改革,推动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管理方式改革 (一)做好减少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的总体要求,加大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力度,今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取消一批职业资格,年内基本完成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 (二)开展职业资格清理整顿专项督查活动。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有关决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53号)等的情况,同时,对尚在组织实施的职业资格进行清查,全面掌握各类职业资格设置实施情况。 (三)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在清理规范职业资格的基础上,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向社会公布纳入国家统一规划管理的职业资格目录,实行定期更新、动态管理。 (四)完善国家职业资格框架体系。完成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研究借鉴国际经验,探索建立既符合我国国情、又与国际接轨的职业资格框架体系。 (五)探索行业协会学会承接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制定出台行业协会、学会有序承接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按照有序承接、规范管理、平稳过渡的原则,拟订试点工作方案,推进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逐步由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承担。 (六)建设全国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与监管平台。适应职业资格管理方式转变的需要,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的服务与监督管理,建设全国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与监管平台,并开展试点工作。 二、完善机制,大力推进高技能人才考核评价 (七)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考核评价方式。落实《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和《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大力推进高技能人才考核评价工作。完善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进一步突破年龄、资历、身份和比例限制,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 (八)鼓励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评价与使用相联系的机制。探索创新高素质复合型技能人才和作出重大贡献的高技能人才评价方式,加大择优选拔高技能人才工作力度,健全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等激励措施,推行技师、高级技师聘任制度,探索建立企业首席技师制度,完善高技能人才带头人制度,鼓励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激励和使用相联系的机制。加快研究制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办法,拓宽技能人才发展通道。 三、做好服务,完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 (九)规范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发挥人社部门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监控职能作用,做好全国统一鉴定和重点就业群体鉴定服务工作。继续推行全国“统考日”制度。做好企业 (责任编辑:zyc) 共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