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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工作承接 各县市区要对各街道(乡镇)、社区(村)劳动保障专干开展培训工作

时间:2015-05-23 13:23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考试驴 点击:
关于转发省人社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 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省人社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 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省人社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5〕4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抓好政策落实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分管领导,把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个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文件,把握失业登记新的认定条件、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发放等政策变化。要按照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工作流程,扩大就业信息监测数据覆盖面,加大对就业失业登记信息动态管理。

  二、开展培训,做好工作承接

  各县市区要对各街道(乡镇)、社区(村)劳动保障专干开展培训工作,把文件政策、工作流程、限办时间等内容传达到各个经办人员。要做好《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的接续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两种证件同等效力,享受同样的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不实行统一更换,避免群众对两证的错误认识。

  三、严格程序,强化工作责任。

  各县市区要提高工作效率,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限时办结失业登记申请。要为城镇常住人员免费提供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基本公共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失业登记城镇常住人员,要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补贴政策。要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证》以及已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年审工作,将更新的信息及时在证书和系统内进行录入。

   

  附件: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8日

索 引 号: A1200-0202-2015-00008 文 号: 株人社发〔2015〕45号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人社 人力 资源 社会保障 完善就业 管理办法 通知 的通知 所属主题: 公开责任部门: 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15-05-13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所属机构: 人社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登记号:

信息时效性: 有效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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