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自考将在3月1日开始报名,目前《报考简章》已向社会公布,近日接到大量考生咨询, 现就相关事项做如下说明: 一、关于报考中的考生类型: 我区自学考试考生分两类:一类是大专院校在校生参加自学考试,一类是社会考生参加自学考试。本次考试报名增加了在校生和社会考生的选项。请考生妥善选择,否则影响毕业。 1、在校生是指现在在各高职高专(中职中专)院校就读的在校生参加衔接自学考试本(专)科教育的考生。这部分考生须按高职高专(中职中专)在校生衔接自学考试本(专)科教育的考试计划进行考试,毕业时,凭高职高专(中职中专)毕业证申请毕业。 2、社会考生是指除高职高专(中职中专)院校在校生参加衔接自学考试本(专)科教育的考生以外的各类社会考生,只参加4月、10月国家统一考试。 二、关于教师资格证考试: 我院只承担教师资格证认证所需的教育学、心理学的考试,其报名方法:考生进入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在考生入口下点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进入到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老生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直接登录进行课程报考。新生请认真阅读新生网上报考流程后点击“新生注册”按钮进行报名报考,认真填报个人信息后,报考专业层次选择本科,报考专业选择“999999 教育学心理学”。 其他关于认证事项请咨询当地教育局或电话咨询:0951-6081471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1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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