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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停考自学考试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本科段)等三个专业有关问题的通知》(请填文号)精神

时间:2015-05-21 01:31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考试驴 点击:
各市自考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各县(市、区)自考办,有关主考学校: 现将《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5年10月考试日程表》和《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5

2015年10月江苏自考课程使用教材表

2015-05-13 17:22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我要纠错】

各市自考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各县(市、区)自考办,有关主考学校:

  现将《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5年10月考试日程表》和《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5年10月开考课程教材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5年10月考试起,调整有关课程:

  1. 自学考试专科的思想政治课“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3707,4学分)调整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4学分);

  2. 自学考试金融管理(本科段)专业(专业代号:2020120)中的“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课程代码04183,5学分)课程调整为“公司法与企业法”(课程代码11002,4学分)课程; “现代管理学”(课程代码00107,6学分)课程调整为“投资银行理论与实务”(课程代码04723,5学分)课程。

  已通过的旧计划课程可替代修订后的新专业考试计划中相对应的课程。

  二、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停考自学考试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本科段)等三个专业有关问题的通知》(请填文号)精神,从2015年5月起,自学考试劳动和社会保障(本科段)、义务教育(本科段)、农艺(专科段)三个专业不再接纳新考生报名。

  自学考试劳动和社会保障(本科段)专业最后一批毕业资格审核在2017年5月报名期间办理完毕,从2017年下半年开始不再受理上述专业的毕业申请,停止办理毕业手续。

  自学考试农艺(专科段)专业及义务教育(本科段)专业最后一批毕业资格审核在2017年12月报名期间办理完毕,从2018年上半年开始不再受理上述专业的毕业申请,停止办理毕业手续。

  三、在2015年10月的考试中,共有54门课程使用新的教材、大纲,在教材计划中均用“★”号标注。

  四、如还有新专业开考或考试计划、教材计划调整,将另行通知。

  附件: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5年10月考试日程表

  附件: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5年10月开考课程教材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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