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检察院积极探索将心理学知识引入到检察工作当中,市院公诉一处按照省检察院的安排,鼓励支持市、县两级公诉、未检干警于2014年下半年参加了心理咨询师的培训学习,参训的检察官们,在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的情况下,努力克服工学矛盾,积极利用双休日、晚上休息时间参加培训学习。获得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公诉一处副处长曹迎春表示,“学习到的心理学原理、方法和技能,非常适用于检察业务工作,尤其是对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帮助非常大,心理学的介入能够更有效地开展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释理说法和引导矫正工作。”据悉,我市的襄汾、洪洞、翼城、蒲县、永和等县检察院已率先实现办理未成年人案件至少有一名取得心理咨询师资质的检察官参与。今后,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大对检察干警参加心理咨询师考试的支持力度,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记者 赵京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