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省)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公告 葫芦岛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于2014年上半年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二、三级)、心理咨询师(二、三级)、公共营养师(三、四级)、营销师(三、四级)、电子商务师(三级)、育婴师(三级)、物流师(三级)、理财规划师(三级)、秘书(三、四级)、室内装饰设计人员(三级、四级)、劳动保障协理员(四级)的全国(省)统一鉴定考试,各企业、学校、社会上正在从事上述职业或拟从事上述职业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申报条件附后。 报名时间:3月19日——4月11日 考试时间:5月17日、5月18日 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楼218 联系人:佟侃、李艳明 联系电话:3150590 报名具体要求: 一、申报材料清单: 1、《辽宁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个人申请表》一式二份(附件二);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3、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4、培训结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5、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6、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7、学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张(附件三); 8、工作年限证明原件(附件三); 9、2寸彩色照片3张; 10、交纳相关费用(按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二、申报说明: 1、个人申请表的申请人声明栏目须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申请人声明栏目以上内容须由考生本人认真录入并打印。录入字体为仿宋,字号为小四号。 2、申报材料清单中的第2—8项由考生根据申报要求提交原件、复印件以及扫描件。 3、工作年限证明由考生所在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 4、学籍证明由考生所在**(校)学生处出具并加盖公章。 5、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二级不需要提交论文。 6、电子版彩色扫描件要求扫描内容清晰。原则上单张图片大小小于1M。 附件1:申报条件.doc 附件2:个人申请表.doc 附件3:工作年限证明、学籍证明模板.doc (责任编辑:hbz) 共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