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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时间:2015-05-21 02:37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考试驴 点击:
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要求,现将**201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一、公示

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要求,现将**201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5年5月19日— 5月27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受理反映情况部门:重庆化工职业**纪委办公室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嘉陵四村100号

邮 编:400020

电 话:023-67752802

联系人: 郝俊杰 陈玺洁

三、公示要求

(一)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二)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三)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原标题:重庆化工职业**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公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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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重庆化工职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

重庆化工职业**

2015年5月19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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