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六五”普法的收官之年。今年洛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治国理政总方略,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法治人社建设为目标,坚持问题为导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重点实施一项工程、强化两个建设、推进三个转变,努力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务。 一、以全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重点,深入实施法治意识培养工程 一是健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完善并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专题法制讲座制度、集中培训和轮训制度,做到学法的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建立全省法治人社讲师团,开展流动课堂,培养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方式解决人社工作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二是继续开展人社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以社会保险审计检查和行政诉讼法修正案实施为契机,重点开展社会保险法和行政诉讼法宣传。深化“法律六进”,重点培训基层人社工作人员和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三是组织举办依法行政法骨干培训班、法治人社实务培训班。为切实提升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各市也要组织举办多种形式的培训班,加大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要建立全市法治人社讲师团,开展流动课堂,培养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方式解决人社工作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二、以推进建立人社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为重点,不断强化制度建设 一是做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工作。根据河南省及洛阳市政府要求,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完成责任清单及行政执法流程图的制定、审查、公布工作。坚持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克服懒政、怠政现象,惩处失职、渎职行为。二是健全部门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完善人社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人社决策的法定程序。建立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凡是关系人社事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包括重大改革事项、重大专项规划、重大资金安排、重大工程项目、重大国有资产处置等,作出决策前都要依法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讨论。三是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根据洛阳市政府即将出台的《关于推进政府建立法律顾问团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探索建立以各级人社部门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地方立法、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以提高服务质量为宗旨,不断强化服务型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一是全面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河南省政府将今年确定为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整体推进年”。拟定6月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宣传月活动,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继续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和监督机制。二是建立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整体推进动态督导体系。对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工作计划制定、工作推进、学习交流、工作督导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通报,及时督促指导。洛阳市要选取1至2个行政执法单位作为典型培育对象,通过指导帮助,促其创经验、出成效。三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河南省人社部门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四、以加大执法检查为抓手,稳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由重部署向重落实转变 一是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考试换发和管理工作。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市法制办组织的全员培训考试和《河南省行政执法证》、《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的审核、换发,严防违规办证。举行证件发放仪式。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进一步规范执法证件和执法行为。二是积极开展执法检查。配合落实有关法律法规的执法工作任务,并根据国家和省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社会上出现的热点、焦点问题,适时开展全系统有关专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确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得到全面贯彻执行。三是在洛阳市人社系统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对第一批示范单位进行考核,抽查考核不达标将摘牌整改。 五、以合法性审查为统一要求,推进规范性文件管理由部分审核向法核全覆盖转变 一是严把法律审核关。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法核备案程序规定》,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重要权益的规范性文件,未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不得发布实施。二是严把备案关。规范性文件出台15日内交法制机构向本级政府法制办备案。三是严把清理关。按照洛阳市政府关于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完成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认真总结清理工作经验,逐步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长效机制,将清理后的有效文件,及时向社会公布。四是严把政府合同监管关。洛阳市人社部门法制机构将进一步强化政府合同管理,加大政府合同法律审核力度,并按照《洛阳市政府合同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各单位应当及时将本单位政府合同、政府集中采购合同、国有资产处置合同的签订、实施、管理情况交法制机构向市政府法制机构备案。 六、以规范化为引领,推进行政复议应诉由重办案向重规范转变 一是依法妥善处理行政争议。进一步规范案件受理、审理、听证程序,注重采取听证、现场调查等审理方式,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加大积极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制定行政应诉工作规程,配合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依法积极应诉。二是积极履行行政复议应诉职责。洛阳市人社局各科室及被委托单位有被行政复议、起诉时,应积极配合市局政策法规科做好行政复议答复、行政诉讼答辩的各项准备工作,按时出庭。对答复、答辩、出庭不及时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三是认真做好听证及行政处罚预先法核工作。对申请人提出的听证申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听证会,公平公正作出听证意见;加大对行政处罚案件预先法律审核力度,及时作出审核意见,切实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