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江西省教育厅公布修订后的《江西省普通高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暂行办法》,努力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使部分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能够进入普通本科阶段学习。 在招生计划方面,《办法》明确,专升本招生规模原则上应控制在当年招生高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的5%以内,由招生高校自主申报,专升本招生计划列入招生高校当年本科招生总规模之内。凡经统招入学的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没有考试舞弊或受到纪律处分等不良记录,经所在高校推荐,可参加选拔考试。 在选拔考试方面,《办法》明确,选拔考试科目为英语和两门基础课,2015年英语考试由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2016年开始采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成绩作为英语考试成绩,不再另行组织全省专升本英语统一考试,两门基础课考试由各招生高校组织。 经过选拔考试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学籍转入本科高校,编入本科三年级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习,也可单独编班。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按招生高校所录专业的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交纳有关费用。普通专升本学生享受统招本科生相同的待遇,招生高校要根据国家有关资助困难学生的政策规定,采取奖、贷、助、补、减等措施,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生学习期满,各科成绩合格,由招生高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即注明专升本),毕业后自主择业。 江西省户籍2009年以后应征入伍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也可报名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计划单列,单独录取,考试科目与同专业普通考生相同,只能报考一所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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